(资料图)
一、案件劳动争议是什么
案件劳动争议是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适用什么程序
劳动争议适用的程序如下:
1.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在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
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和集体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的达成解决劳动争议协议。
2.仲裁。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案件受理阶段、调查取证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这五个阶段。
3.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
三、劳动争议纠纷要到用工当地处理吗
劳动争议纠纷不一定要到用工当地处理。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